债务资讯
News
更新时间:2025-07-30
点击次数:47 来源:海宁讨债公司 官网:https://hn.hflmwl.com/海宁追债公司成功化解了一起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这起由树木倾倒引发的矛盾,经韩诚律师依法分析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也为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纠纷详情:树木倾倒致损,索赔起争执
据了解,纠纷源于几日前的一场风雨——小区内一棵原本就有些倾斜的树木被吹倒,砸坏了一位业主的窗户。业主急于维修,自行联系师傅处理后,向物业公司索赔1000多元维修费,但未提供相关票据。物业公司以“未参与损失勘察和维修过程”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甚至发生争吵,直到社区居委会介入仍未能解决。
法律解析:责任边界有明确规定
韩诚律师接手后,先向双方普及了《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了责任划分:
物业公司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57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韩诚律师指出,该树木事前已有倾斜,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未及时采取措施,未尽到管理义务,且事发时的风雨强度不构成“不可抗力”,因此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维权的注意事项
韩诚律师同时提醒业主:在物业公司已明确表示“由物业对接维修事宜”的情况下,业主未告知物业维修内容和过程,也未保留票据,直接索赔的做法存在程序瑕疵,从法律角度看举证不足,可能影响权益主张。
调解结果:双方认责,握手言和
在韩诚律师的法律宣讲和耐心调解下,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态度逐渐缓和,都承认了自身存在的问题:
物业公司认可未及时处理树木隐患的管理责任;
业主也认识到维修过程中未与物业充分沟通、未保留票据的不妥之处。
最终,双方在韩诚律师的主持下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会相互支持配合,共同维护社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