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资讯
News海宁要账公司阐述近年来,阿克苏市依干其镇凤泉社区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知邻情 解邻忧 筑邻睦”专项行动,全面收集诉求,积极调处矛盾,维护邻里关系和谐,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
借贷合同的约定还款日期明确:如果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且借款人未在该日期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从还款日期次日起,债权人即可考虑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类情况下,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交易形式,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出借人可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和法律困扰,面对民间借贷不还钱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海宁讨债公司将为您详细解析民间借贷不还···
张贴欠钱不还犯法,前提是行为人未经允许擅自张贴欠款信息并且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如侵犯隐私权或名誉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贴欠钱不还犯法吗1.如果欠款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那么针对其失信行为···
欠款人大体上分为这么六种人:第一种:还没等你催就己经主动将货款付给你,这种人往往生意兴隆,在业内能结交不少真心的客户,识大体、顾大局,最后能成大气。第二种:说到做到之人,要帐后的短期承诺之内,能迅速还···
讨薪成功!老板老赖不发工资?四招追回!拖欠工资遇到老赖的老板怎么办?可以先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这四招你可以试着追回!1、第一步收集证据:收集能够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拖欠工资的证据2、第二步劳···
当债务人面临无法偿还债务而被起诉的情境时,有几种可能的应对方式:1. 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立即偿还债务,他们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尝试达成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的协议。2. 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延期或分期还款,债务人···
借的钱还没还借款人就撒手离去债主说“父债子还”家属说“不继承遗产就不用清偿债务”法院怎么判?借款人因病去世,继承人拒绝还钱李某曾以生意资金周转、建房为理由,向王某相继借了100多万元,李某签署借条向王某承···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丈夫生前因还赌债向原告借款100000元。约定月利息1.5分,后因偿还不起赌债而自杀。但该100000元借款担保人系被告哥···
欠钱不还教你三个狠招对付他1.老赖最怕你有勇有谋!如果在讨债过程中,老赖口头威胁一下你,你便怯懦不敢作声,自然是不行的。当然,你是一个做事简单粗暴,喜欢用武力解决的人,也不适合讨债。多数老赖借钱不还,都···
别人欠你钱不给你是有风险的,最大的风险是对方突然失踪或者不理人。有些债权人就遇到了债务人故意不接电话、不见人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往往债权人(债主)也不知道怎么办,对方欠我钱,不接电话不见人怎么办?一、对···
欠债不还注销公司可以逃避债务吗?近期,南安法院便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案情回顾拖欠货款5.5万元被起诉耍心机注销公司逃债2022年3月,泉州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向李某购买鞋材,截至2022年12月底,拖···
“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可能永远要不回来这部分收入!”就在近日,辖区居民任女士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 公正执法”的锦旗送至综合信息指挥室平台,简单的字眼承载着对综管队员的无限感激。据悉,在6月7日,···
一个乌云密布的午后,天空随时可能降下暴雨,几名执行干警驱车来到一家养鸡场内,他们是来买鸡的吗?不,他们是来开展执行工作的......王某与李某是亲属关系,2016年,李某以养鸡资金不足为由先后6次向王某借款共计7···
刘某是一名冷菜厨师,每天的工作就是制作拌黄瓜、水煮毛豆等,因为离职后从事同样工作,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为由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及损失共计10万余元。日前,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
在司法实务中,“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就可以推定其在借钱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
朋友缺钱,仗义出手没承想钱,借出容易要回难一起来看东方红法院如何让被告从借钱10余年不还到主动上门还款近日,被告李某主动到东方红人民法院迎春人民法庭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借出去10余年的钱终于讨回。案情回···
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法》的基石,意味着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也为股东在投资公司时能够形成底线思维控制损失。但在以下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本案为北京二中院二审改判案例,涉及一人公司股东自证财产独立,以及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适用与股权转让行为的结合认定问题,一审认为原股东原股东不承担责任,二审认为原股东需承担责任。本来源于“北京二中院金···
来源丨民事审判【裁判要旨】1、现有法律对当事人在二审中以一审诉请为限增加上诉请求并无特别规定,则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32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