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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6
点击次数:67 来源:海宁讨债公司 官网:https://hn.hflmwl.com/欠债不还注销公司可以逃避债务吗?近期,南安法院便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拖欠货款5.5万元被起诉
耍心机注销公司逃债
2022年3月,泉州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向李某购买鞋材,截至2022年12月底,拖欠鞋材款55000元,经李某多次催讨,科技公司都未能支付,李某将其诉至南安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货款。
不料,科技公司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竟将公司予以简易注销。承办法官在查阅公司主体资格时发现上述情形,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取注销材料。注销材料显示在办理简易注销时,该公司的股东王某、林某出具《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企业申请注销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如有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法院审理
法官发现恶意注销
公司原股东成被告
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释明,原告李某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王某、林某作为本案的被告参与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科技公司与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科技公司应支付李某货款,但因该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简易注销,也未依法通知债权人,导致公司债务无法清偿。
王某、林某作为投资人应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王某、林某共同向李某支付货款550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同时,法院对该公司隐瞒债务申请注销的行为予以函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议对该公司的注销登记行为进行核查。
海宁要账公司说法
简易注销不是“逃债”护身符
相关人员要负民事和行政处罚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依法清算是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必经前置程序。随着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的推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更侧重于形式审查,这就对公司投资人的诚信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案中,债务人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未经清算恶意注销公司企图逃避责任,不仅严重干扰了诉讼秩序,更影响到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实现。该行为非但不能逃避债务,反而清算组全体成员、投资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